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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违规保全限制微信支付

时间:2023-07-06 17:06:13    来源:华声投诉


【资料图】

本人在7月3日10点39收到被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3)湘1224财保 48号限制,微信支付被限制,但本人未收到任何书面,电话和短信等通知,溆浦县法院也没有核实财产保全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就对我实施限制。本人是四川省成都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全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解除消费支付限制。还有就是财产保全要在合理合规的条件下对我的财产进行保全,因为溆浦县法院对我名下的所有微信账户都进行了微信支付限制,导致我无法正常生活,买不了生活必须品,吃不了饭,买不了药等等。而且该贷款去年一整年一直暴力轰炸本人的通讯录,导致严重影响本人日常生活及社交关系,并被公司开除,失去经济来源,在今年三月份本人已经主动联系债权方要求以剩余本金结清逾期,但是债权方态度恶劣,不同意我本金结清。

而且本人已经联系法院预留的电话,并说明本人的相关情况,希望债权方协商本金还款,但债权方拒绝协调,然后本人又联系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向该法院工作人员反应本人的生活情况衣食住行全靠微信支付,和债权方不同意协商的情况,但该法院工作人员接听以后,态度恶劣,并表示这个事情她们不管,如果我不还款,只能等30日自动解封,让我自己想办法,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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